杰美特: 东兴证券关于杰美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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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美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杰美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
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5
号)许可,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2,000,000 股,发行价格 41.26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320,3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0,616,905.66 元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89,703,094.3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到
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第 5-00017
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并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龙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计划投资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48,556.96       44,556.96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
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进行了变更调整,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2 日发布的《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
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1)。
     变更后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89,880.87        89,880.87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截至 2021
年 12 月 22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3,356.71 万元,剩余未使用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净额为 108,344.31 万元(含利息收入)。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6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以及不超过 6 亿元的
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决议有效期及投资期限
     决议有效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三)投资对象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品种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与规章
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流动性好、安全
性高、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不用于开展证券投资、衍生品投资等高
风险投资,不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公司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的投资理财品种将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
较高的投资产品,与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合格专业的理财机构进行委托理
财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四)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以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
使用银行借款。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决策权、签署有关
法律文件,并组织财务中心及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投资对象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理财,不会构成关
联交易。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自有资金投资理财的基本
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本约定、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
额度内 ,资金 可以 循环滚 动使 用。具 体内 容详见 公司 披露于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2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有
效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
下,使用总额度不超过 11.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总
额度不超过 3.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合计拟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为不超过 14.7 亿元。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排除相关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主要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投资
风险。
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因素,将及时汇报总经理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计,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并向审计委员会
报告。
露义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
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以及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
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额度及
有效期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在审核后发表了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认真核查了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
见等资料,针对杰美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事项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兴证券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 10.6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以及不超过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杰美特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项无异议,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与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
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彭   丹             贾卫强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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