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检测”或“公司”)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华
测检测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0 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公司于
股(A 股)股票 71,539,65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86 元,共计募集资金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
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86,2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905,213,789.1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133 号)。上述
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 项目达到预
募投项目 变更项 承诺投资 资总额 计投入金额 末投资 定可使用状
目 总额 进度 态日期
华东综合检测基 2020 年 3 月
是 44,276.76 30,276.76 32,498.63 107.34%
地(上海)一期 31 日
华东检测基地 2020 年 8 月
是 21,646.42 12,646.42 14,066.41 111.23%
(苏州)二期 31 日
信息化系统及数 2021 年 3 月
是 14,758.92 1,384.86 1,546.32 111.66%
据中心建设 31 日
基于稳定同位素
的产品真实性和 是 5,903.57 43.52 43.52 100.00%
溯源性检测平台
高通量基因检测 2018 年 12 月
是 3,935.71 - - 0.00%
平台 31 日
设立南方检测基 2021 年 12 月
否 11,574.06 13,260.59 114.57%
地 31 日
设立北方检测基 2021 年 12 月
否 15,800.00 11,192.53 70.84%
地 31 日
设立华中检测基 2021 年 12 月
否 9,795.76 8,526.20 87.04%
地 31 日
设立青岛检测基 2025 年 12 月
否 9,000.00 6,262.84 69.59%
地 31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
计
合计 90,521.38 90,521.38 87,397.05
注: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及延期原因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
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计划及原因说明如下:
原预定达到可 调整后达到可
募投项目 调整原因
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由于疫情期间处于施工阶段,且当地环保管
设立北方检测 基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控严格,造成工期延长,导致实际建设进度
地 31 日 31 日
慢于预期。
设立华中检测 基 2021 年 12 月 2022 年 12 月 华中检测基地位于武汉,受疫情影响较大导
地 31 日 31 日 致工期滞后。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
审慎决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
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
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同意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变更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
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募
投项目延期事宜。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
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本
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露露 武利华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