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漱玉平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规定,对漱玉平民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
体情况如下:
一、漱玉平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股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08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40,000 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5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05,34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票数量为 34,255,19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45%,有限售条件流
通 股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71,084,80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网下配售限售股合计 6,284,807 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
网下配售限售股共计 2,230,807 股,锁定期为 6 个月,首次公开发行网下战略配
售限售股共计 4,054,000 股,锁定期为 12 个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未发生因
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
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
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易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
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
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未对其提供违
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数量(股) 量(股)
首发后限售股 2,230,807 0.55% 2,230,807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
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增加(股) 减少(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369,157,507 91.07% - 2,230,807 366,926,700 90.52%
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2,230,807 0.55% - 2,230,807 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364,800,000 90.00% - - 364,800,000 90.00%
首发后可出借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合计 405,340,000 100.00% - - 405,340,000 100.00%
注:由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参与转融通出借业务,部分限售股票出借
后,按照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管理,致使股本结构表中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份数量与公司实
际限售股股份数量存在差异。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漱玉平民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漱玉平民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
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漱玉平民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
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朱 彤 周 波兴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