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公司章程》的
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一致发
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事项。
二、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调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有
关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和实施主体,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
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变更事项。
独立董事:程虹、曾繁礼、程海晋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