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钢包装: 第五届十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1968     证券简称: 宝钢包装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下午在上海召开第五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通过邮件方
式提交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使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主持,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
的通知程序,会议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
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
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
及相关核心骨干等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
动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
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
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中央
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宝钢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宝钢包装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