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297       证券简称:永新光学            公告编号:2021-092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
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
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2.14%,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
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2.14%,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
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
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
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其他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
卖公司股票。
三、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12 月 29 日、12 月 30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2.14%,超过 2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
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其他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 日 报》和《上 海 证 券 报》,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永新光学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