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0 证券简称:南纺股份 编号:2021-052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或公司)召开第十届五次董事会和第十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南纺股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
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以下简称《175 号文》)、
《关
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分配〔2008〕
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
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
截至公示期满,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175 号文》《171 号文》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结合公示情况,核查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包括激励对象身份证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任职文件等
相关资料,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励对象条件。
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中层管理人员,以及在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其余激励对象均与公司或公
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激励对象中无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监
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
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名单的激励对象均具
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175 号文》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