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17 证券简称:元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4 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以及“3 万
吨/年脂肪醇项目”,公司拟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6,546.51 万元(实际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次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
及“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予以结项。本次结项后,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 6,546.5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
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元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9]85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 2,276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5,088.96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3,223.00 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出具
了天职业字[2019]2806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十二次会议,并经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相关决议,公司将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2 万吨/年成膜助剂项目”变更为“23000 吨/年受阻胺类光稳定剂项目”。
截止 2021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 是否达到
序
项目名称 资金额 投资金额 实施主体 可使用状
号
(万元) (万元) 态
(MDBE)项目 有限公司
重庆元利科技
有限公司
光稳定剂项目 有限公司
元利化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元利化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13,223.00 72,095.34
公司本次拟进行结项的“4 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
均以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专户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
行
募集资金资金账户余额小计 2,799.08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 41,5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总计 44,299.08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
金,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理财收益
待支付
募集资金 及利息收 实际投入
项目总投 的项目 节余募集
募投项目 累计投资 入扣除手 占计划投
资额 尾款金 资金金额
金额 续费后的 入的比例
额
净额
溶剂(MDBE) 36,052.00 32,779.82 123.20 249.13 3,521.31 91.27%
项目
醇项目
合计 63,223.00 57,095.34 316.97 418.85 6,546.51
注 1: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注 2: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理财收益及利息
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注 3:实际投入金额=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待支付的项目尾款金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施募投项目过程中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在保证项目质量
的前提下,遵循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的预算和流程管理,优化项目设计
方案,合理降低成本和费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施费用。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
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保支付的时间周期较长,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上述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
利益,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 6,546.51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累计利息、理财收益和尚未支付的尾
款,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以及上述账户理财资金到账后
的利息收益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待支付的尾款将通过自有资金进行
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上述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
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即终止。
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
出的优化调整,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4 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项目”
以及“3 万吨/年脂肪醇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同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4万吨/年环保溶剂(MDBE)
项目”以及“3万吨/年脂肪醇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同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
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