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 美力科技: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3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我们认为:
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
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
则上参与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并将员工持股计划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马可一        孙明成        彭华新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美力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