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安阳豫河永通球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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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安阳豫河永通球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本人独立判断,
就关于公司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本次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安阳豫河永通球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豫河永通球团公司”
           )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
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豫河永通球团公司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
收合并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均不构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
司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
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事项。
  独立董事: 胡 卫 升   李 春 涛   管 炳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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