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1 临-071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有关情况,公司已于2021年12月11日、12月18日分别
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进行了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 2021年12月30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1年12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2月30日9:15 至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59人,代表股份数
(1)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5人,代表股份数
(2)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系统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共44人,代表股份数87,512,91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6%。
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同意股数 效表决权 反对股数 效表决权 弃权股数 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同意股数 东有效表决 反对股数 东有效表决 弃权股数 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弃权股
同意股数 效表决权 反对股数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同意股数 东有效表决 反对股数 东有效表决 弃权股数 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弃权股
同意股数 效表决权 反对股数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同意股数 东有效表决 反对股数 东有效表决 弃权股数 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弃权
同意股数 效表决权 反对股数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同意股数 东有效表决 反对股数 东有效表决 弃权股数 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同意股数 效表决权 反对股数 效表决权 弃权股数 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同意股数 东有效表决 反对股数 东有效表决 弃权股数 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弃权
同意股数 效表决权 反对股数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股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同意股数 东有效表决 反对股数 东有效表决 弃权股数 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表决结果如下: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占出席本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次会议有
反对股 弃权
同意股数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效表决权 表决结果
数 股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出席本次会议单独或合计持有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占出席本次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 东有效表决 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权股份总数
的比例 的比例 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格及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
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