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元药业集团 独立董事意见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独立意见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
度,经认真审阅相关董事会文件,就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募集
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独立董事:霍静、彭娟、崔利国、覃业志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