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7 证券简称:迪威迅 公告编号:2021-126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大事项背景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 12 月 21 日收到深
圳中院下达的《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申请人捷通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捷通智慧”)申请你司破产清算,现将破产申请书与证据材料送达你司。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为【2021-123 号】。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 EMS 邮寄了《破产清
算异议书》,并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文件。公司作为异议人认为:异议人并不
具备破产原因,异议人整体负债较低,公司资产远大于负债,资产足以清偿全部
债务,贵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被异议人对异议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公司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并且积极与债权人捷通智慧、法院等进行沟通,争
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于该事项的风险提示
第一、本次破产申请涉及的债务金额约为 2077.52 万元,仅占公司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2%。公司已向深圳中院邮寄了《破产清算异议书》,并提交了相关证
据文件。
第二、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第10.4.1的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第三、如最终相关法院正式受理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且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的规定和相关规则,公司A股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事件进展,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迪威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