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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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我们作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延长子公司业绩承
诺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延长子公司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期限具备
合理性,符合公平原则以及《股权收购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关于不可
抗力的约定,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守东、韩方明、郑海英、金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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