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8 证券简称:云南锗业 公告编号:2021-072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
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如
下决议:
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子
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更好
地满足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不需要提供反担保,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审议本
事项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决策程序合法。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中科鑫圆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科鑫圆”)
向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红塔银行”)申请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
款,期限为 2 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昆明
云锗”)、控股子公司云南鑫耀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鑫耀公司”)、中科鑫
圆分别各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下称“兴业银行”)申请 1,000 万
元流动资金贷款,合计 3,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 1 年。鉴于上述情况,
同意公司为中科鑫圆向红塔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无限连带
责任担保;同意公司实际控制人包文东、吴开惠夫妇为中科鑫圆向红塔银行申请
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同意全资子公司昆明云锗将部
分机器设备抵押给红塔银行,公司将公司及子公司共有的 14 项专利权质押给红
塔银行,为中科鑫圆向红塔银行申请的 5,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期限为 2 年。同意公司分别为子公司昆明云锗、鑫耀公司、中科鑫圆向兴业
银行申请的 1,000 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担保金额 3,000 万
元,担保期限为 1 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云南临沧鑫圆
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