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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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尚纬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纬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尚纬股份非公开发
行股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等事
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尚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0]3599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数104,761,904股,
发行价格5.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5,999,995.5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 费 用 人 民 币 10,778,477.09 元 ( 不 含 税 )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610Z0011号)。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
已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
     二、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
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
项。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投资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
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
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且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
用。
     授权经营层在前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公告进行现
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
超过12个月。
     三、关于公司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前期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及募集资金的使用
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
案》。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及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
式存放,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
策程序合法合规,且公司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
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尚纬股份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放募集资金等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
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同意尚纬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等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永舜            何光行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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