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岛风: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3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事项,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
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了规定的决策程序,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置换事项。
  二、关于公司拟与台山市工业新城管理委员会签订《工业新城投资协议书》的独
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主要从事空气处理机组设备、
风机盘管、新风交换机、建筑风机、工业风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项目建设能够对
公司总部的生产经营形成协同促进效果。项目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就该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淑梅             黄宸武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绿岛风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