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1-082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20〕135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
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10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
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共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8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为 277,200,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7 日
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
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不含税外部费
用 4,525,471.71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5,474,528.29 元。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
告》(天健验〔2020〕48 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
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止目前,公司共计 2 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
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备 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分行
合 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募集专户(账号:
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对应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予以注销。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及保荐
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