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1-79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157 号港航大厦 14 楼会
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计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36,099,2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3.40%。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316,259,54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5%;通过网络投票参加会议的股东 13 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 319,839,72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35%。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由董事黎华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见证
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PPP 模式下形成在建工程等资产的议案。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为:同意 321,511,534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反对 100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3%;
弃权 5,875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其中,中小股
东,同意 8,093,238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
反对 1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弃权 5,875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黄红律师、李佳伦律师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