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21-084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2月14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 时报》《 上海证券 报》《证 券日报 》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1-081)。
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数为223,801,0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4969%。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有表
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014,60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2.637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03,786,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590%。
份38,833,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8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四川商信律师
事务所李星龙、王朕重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23,741,48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34%;
反对 5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8,773,8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65%;
反对 5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35%;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同
意,因此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四川商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及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