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5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第八届董事
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独立
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8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清勇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
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董
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