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事前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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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文件              中直股份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航
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的事前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
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
发表事前审核意见如下:
  一、鉴于办理本次保理业务的保理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下企业,基于
审慎判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惠阳航空螺旋桨有限责任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遵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原则,是为满
足业务发展中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三、独立董事同意将本次保理业务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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