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17 股票简称:日照港 编号:临 2021-052
债券代码:143356 债券简称:17 日照 01
债券代码:143637 债券简称:18 日照 01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21年12月29日,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
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表决结果: 8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关联董事牟伟、谭恩荣、李永进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智慧绿色港口
研发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 2021-054 号)
特此公告。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投资智慧绿色港口研发基地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联交易材料,并就有
关情况询问了公司相关人员。基于独立判断,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
对相关议案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通过认真核查,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定价公允,
评估机构具备所需的专业能力和独立性,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和公允性原则。关联交
易的实施是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所需,内容真实,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该项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李旭修 真虹 赵晶 汪平
二О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