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振邦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邦智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规和规则
的相关规定,结合振邦智能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振邦智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代表等相关
人员进行了有计划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指引》的要求完成了对振邦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代表等相关人员的持续督导培训工作,现将培训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代表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合规性等要求,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了
讲解。本次培训有助于促使培训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如下表: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培训时间 2021 年 12 月 24 日
培训地点 深圳市光明区公司会议室
保荐机构参加人员 刘兴德、陆遥、张盛豪
振邦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
培训对象
实际控制人代表等相关人员
培训内容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合规性要求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振邦智能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
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培训的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振邦智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中层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代表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了法制观
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合规性方面的相关要求,有
助于进一步提升振邦智能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刘兴德 陆 遥
保荐机构(公章):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