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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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 飞亚达 B   公告编号:2021-104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在 2021 年
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潘波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量的比例为 33.3%。公司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授予日为 2019 年 1 月 11 日,授予完
成日为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司拟于 2022 年 2 月 7 日(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按规
定比例解锁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限制性股票。
  经审查,本期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11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4.4421 万股, 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
               《香 港 商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18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期)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1-106》。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在《证券时报》、《香 港 商 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总经理工作细则》全文。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报告制度>
的议案》。
     特此公告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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