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明技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锐明技术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与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进行了
培训,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培训基本情况
管及相关人员。
际控制人、董监高股份减持相关规定。
二、培训主要内容
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相关要求,以及《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
人管理、股份减持等相关规定,以及市场上因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违规减
持等处罚案例。
三、本次培训的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促进公司及各方主体进一步了解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范围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
忘录等相关要求,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程序、
信息披露要求等相关内容,增强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的合规意识,取得了预期效
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持续督导 2021 年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周服山 刘 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