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 浙文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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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作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
联”、“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就公司 2021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文互联公司章程》的规定和
要求,作为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
立、审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形,亦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二、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条件对
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同意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后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同意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后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切实可行、方案公
平、合理,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定价的原则、依据、方
法和程序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具备可操作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同意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我们认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途符合国家相关政
策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现状及发展趋势,
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并同意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
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
形。我们同意《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
立意见
  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本次非公开发行
完成后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相关措施。公司所预计的
即期收益摊薄情况合理,填补即期收益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致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
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参与认购的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文投资”)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
的关联方,博文投资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合法,且
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
我们一致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与认购对象博文投资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我们认
为,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法、有效,没有发现有
损害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一致发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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