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1-093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邮件等方式发出,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应表决董事 7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5)。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关联方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保荐机构就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关联
方出租厂房暨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相关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29
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