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
断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是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
独立董事签字:郭晋龙 胡春明 涂成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