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1-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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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
                           目 录
 主持人通报股东到会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一、会议审议议题:
 二、主持人宣读大会表决办法,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三、主持人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四、宣读公司十三届十五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关
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
 五、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
 六、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七、出席会议董事在股东大会决议和会议记录上签字。
 会议结束。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
题共 4 项,其中:第 1 项为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 2、3、4 项为普通
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
之一以上通过;同时,第 1 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第 2、3、4 项
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投票表决方式为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办法如
下:
  一、本次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
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方式表决。(1)现场会议
由股东或授权代表出席并现场投票行使表决权;(2)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即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
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
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见
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本次现场股东大会表决以公司制作的表决票为准。股东通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
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
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通过现场
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两种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
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公
司股东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
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
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
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五、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
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
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
积计算得票数。
   六、公司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
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
投票。
   七、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
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
年 1 月 11 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2 年 1 月 11
日)的 9:15-15:00。
   八、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由大会主持人组织。大会设监票人三名、
计票人三名,由大会表决同意后开展工作。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表决
后,由计票人做现场统计,负责计算现场会议表决结果,并提交监票
人,监票人确认无误后,将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上传至上交所信息公司,
由信息公司汇总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结果。收到信息公司反馈给公司
最终表决结果后,由监票人将最终表决结果提交大会主持人,由大会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监票人、计票人建议名单如下:
 监票人:翟正义   张小忠     梁慧茹(律师)
 计票人:李延龙   王   娜   崔   瑜
议案一:关于修订《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第一百一十六条为: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副董事长三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经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董事)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10 月已届满。经过充分准备,在
请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并和第二大股东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后,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现进行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为选举董事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换届有关事项的批复》(山西焦煤函〔2021〕558 号)、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函》(山焦焦化函〔2021〕28 号)和山西
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的函》(焦煤股份函〔2021〕32 号),公司党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
同意上述股东推荐的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进行了推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工作组对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职资
格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李峰、杜建宏、杨世红、王晓军、
柴高贵、孙春生等六人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意提名:李峰、杜建宏、杨世红、王晓军、柴高贵、孙春生等六人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
议。
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介绍如下:
  李   峰:男,汉族,1967 年 10 月出生,山西襄汾人,大学学历,
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87 年 7 月参
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山
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长,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杜建宏:男,汉族,1969 年 12 月出生,山西襄汾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杨世红:男,汉族,1968 年 10 月出生,山西襄汾人,研究生学历,
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师。1991 年 11 月参加工作,现
任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师,山西省焦炭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山
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山西焦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王晓军:男,汉族,1969 年 5 月出生,河北迁安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会计师。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
司党委常委、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山西焦
煤集团飞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柴高贵:男,汉族,1971 年 4 月出生,山西夏县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
限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孙春生:男,汉族,1970 年 3 月出生,山西静乐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经济师,律师执业资格。1993 年 8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
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风险防控部部长。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10 月已届满。经过充分准备,在
请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
并和第二大股东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后,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现进行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议案为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控股股东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函》
                     (山焦焦化函〔2021〕
候选人,并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了推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工作组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任
职资格等情况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岳丽华、李玉敏、张翼等三人
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具
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同时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
格。
意提名:岳丽华、李玉敏、张翼等三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提请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第九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事项,并同意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介绍如下:
  岳丽华,女,汉族,1953 年 3 月出生,山西太原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71 年 7 月参加工作,2013 年 3 月退休。曾
任山西省经贸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副
秘书长;山西亚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山西三维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太原风华信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西焦化股份有
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
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
  李玉敏:男,汉族,1958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
山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会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MBA 导师,1982
年 1 月参加工作,2018 年 9 月退休;山西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
家评委,山西省会计准则实施工作组专家;现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
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
  张   翼:男,汉族,1970 年 7 月出生,山西翼城人,大学学历,
法学学士,律师。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山西省政府法制局法律
服务中心法律工作者;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稽核监察部监察室
负责人;深圳海埠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君言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
合伙人;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山西焦化股份
有限公司第五、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深圳市前海百合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和嘉百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
代表人;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议案四: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1 年 10 月已届满。经过充分准备,在
请示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并与山西
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进行第九
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具体情况如下:
  按照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和监事会换届有关事项的批复》(山西焦煤函〔2021〕558 号)、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监事会换届选举相关事项的函》(山焦焦化函〔2021〕28 号)和山西
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的函》(焦煤股份函〔2021〕32 号),公司党委会进行了认真研究,
同意上述股东推荐的监事候选人,并向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推荐。
  根据以上建议,公司监事会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同意提名孔祥华、陈忠礼、曹玲、王冬琴等四人为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并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上述四名股东监事候选人个人简历介绍如下:
  孔祥华:男,汉族,1969 年 4 月出生,山西洪洞人,研究生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91 年 11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
限公司党委常委、董事、工会主席。
  陈忠礼:男,汉族,1973 年 3 月出生,山西洪洞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经济师。1996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党政办公室主任。
  曹玲,女,汉族,1970 年 9 出生,山西河津人,研究生学历,中
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煤能源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
  王冬琴:女,汉族,1974 年 2 月出生,山西新绛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95 年 12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集团有
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主持工作)。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宣读: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决议
附:职工监事个人简历
  李晋兵:男,汉族,1968 年 2 月出生,山西洪洞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84 年 12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
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
  翟正义:男,汉族,1981 年 3 月出生,山西翼城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3 年 7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
限公司审计部部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郭新伟:男,汉族,1981 年 7 月出生,山西洪洞人,大学学历,
中共党员,工程师。2003 年 11 月参加工作,现任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
司焦油加工厂党委书记、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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