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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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61        证券简称:瑞达期货          公告编号:2021-077
债券代码:128116       债券简称:瑞达转债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达期货”)于 2021 年 12 月
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32 人,共有注册会计
师 1018 人,其中 4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
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
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
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共 4 家。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累计责任赔偿限额为 9 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施 1 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199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瑞达期货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达期货(002961)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有桂,2014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5 年开始为瑞达期货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瑞达期货(002961)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玉寿,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六
国化工(600470)、黄山旅游(600054)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
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林宏华、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有桂、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玉寿近三
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
律处分。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
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
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
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费用 22.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9 万元。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
解和沟通,对其基本情况和履职情况进行了审查,一致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资质要求,具备为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公司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能够
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过程中,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约定的服务内容,顺利完成了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意见:经审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能够独立完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公司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证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公司聘任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尽责地完
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自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股东大会形成有关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之日止。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
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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