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联重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12 月 16 日对公司 2021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机构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巍锋 联系电话:0755-8190202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子清 联系电话:0755-8190202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子清、黄鹏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2 月 10 日-2021 年 12 月 14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1 年 12 月 15 日-2021 年 12 月 16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管理制度、公司“三会”资料;核查董监高
变动资料及相关公告;核查股东持股情况;查看公司办公楼、厂房等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核
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其他投资情况、董监高的兼职情况;查阅公司财产权属
证明、财务会计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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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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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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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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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信息披露义务
现场检查报告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查看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运
转情况,核查审计部门人员资料;查阅内部审计计划、内部审计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
的文件、原始凭证及其他资料进行了查阅、存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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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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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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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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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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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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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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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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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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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报告(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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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及与公告相
关的会议记录、审批流程、用印记录,同时查阅深交所相关的信息披露网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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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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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访谈公司高管、查阅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关联方清单,查阅公司三
会运作资料、获取银行对账单,核查公司大额资金往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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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现场检查报告
√
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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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
户明细表及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实地察看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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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 √
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风险投资
√
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财务报表、重要合同、业绩预告,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经
营情况进行了对比分析。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查阅公司股东名册,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核查相关承诺的履行情
况等。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主要包括核查现金分红的制度建立情况,查阅公司大额合同、大额资金往来、
支付凭证、相关审批手续,与管理层沟通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等。
现场检查报告
√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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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经现场检查,保荐机构未发现公司需要进行整改的问题。
现场检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金巍锋 李子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