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ST华英 公告编号:2021-089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信阳中院”或“法院”
)
已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裁定受理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华英农业”或“公司”
)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北京市金杜
(深圳)律师事务所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
分所为管理人,负责重整期间的相关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
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
为顺利推进华英农业重整工作及提高重整效率,保障华英农业重
整成功,实现公司运营价值最大化,管理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具体内容详
见《关于公开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073)。
经综合比对报名者提交的材料并经与报名者充分沟通,最终选定上海
新增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主体与财务投资人联合作为华
英农业重整投资人。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新兴华”)、河南光州辰悦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光州辰悦”)、信阳华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信阳华信”)、潢川县农投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农投新动能”)、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广兴股权”)签署《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具体内容
详见《关于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现
就重整投资人相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受让股权情况
新增鼎指定其投资设立的鼎新兴华作为产业投资人,联合光州辰
悦、信阳华信、农投新动能、广兴股权作为财务投资人参与华英农业
重整,并在华英农业的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受让部分转增股票。根据《重
整投资协议》,重整完成后各重整投资人的持股数量和比例情况如下
表所示:
序号 投资人名称 持股数量(万股) 持股比例
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潢川县农投新动能企业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合计 106,663.50 50.01%
(持股数量合计尾差由四舍五入所致)
英农业转增股票约 51,189.36 万股及解决 4,311.25 万元控股股东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英农业转增股票约 34,151.99 万股及解决 2,876.33 万元控股股东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
农业转增股票约 10,463.58 万股及解决 881.26 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问题;
英农业转增股票约 4,459.91 万股及解决 375.62 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问题;
农业转增股票约 6,398.67 万股及解决 538.91 万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问题;
最终转增股票为准。
用于解决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问题,剩余 66,547.69 万元在按
照重整计划的规定支付重整费用、清偿各类负债(含预留部分)后,
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重整投资人的关联关系
其中鼎新兴华的有限合伙人信阳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系信阳市财政局,信阳华信的实际控制人系地区行署,鼎新
兴华与信阳华信存在关联关系。
光州辰悦的控股股东系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县发投”
),农投新动能的有限合伙人系县发投,光州辰悦与农投新
动能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提示
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
执行期间, 如公司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公司将被宣告破产。
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 第 14.4.17 条第(六)款
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 2021 年度出现以
下情形之一的,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
被终止上市: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
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
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
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
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 14.3.7 条
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
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
交所审核同意。
利于改善经营状况,但公司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律法规
的要求,否则仍将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
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 券 日 报》
《证券时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