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借款有利于公司流动资金的平衡,减少流动资金压力,本次借
款年利率不高于新希望投资集团实际融资成本,新希望投资集团未从本次借款资
金中获得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
审议时,关联董事李建雄、张明贵、方强、盛子夏、李佳已按规定予以回避,本
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
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丹       路加           赵勇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兴源环境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