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事前认可意见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
拟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 9 时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对本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已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就上述三项议案的具体情况向我们进行了说明,
并向我们提交了与交易相关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三项关联交易有利于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将上述三项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杨勇 谢洪燕 益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