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52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
营活动的稳定,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申请开展
存款、融资等综合性业务。预计 2022 年度公司在农行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
于贷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融资等业务),任意
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存款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
款、通知存款、 结构性存款及其他存款类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二)农行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54%,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与农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徐荣回避表决,独立
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注册地:中国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三)法定代表人:谷澍
(四)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五)成立日期:1986 年 12 月 18 日
最近一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集
团资产 289,886.63 亿元,负债 266,615.13 亿元,营业收入 5,448.97 亿元,净
利润 1,873.70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644.31 亿元,净资产收益
率 12.74%。
农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在农行开展上述款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
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融资业务所涉及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
市场化利率水平,办理业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融资、存款等业务申请事宜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农行协商确定,并
签署具体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一)农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在农行开展金融业务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场
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
立性不构成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农行存款余额 21,225 万元,贷款(含
票据融资)余额 67,491 万元。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表示了事前认可并发
表了独立意见: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了
《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未发现
存在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农行是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于
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农行提供的各项服务标
准将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八、备查文件
(一)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