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对《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相关制度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考核
管理办法》、《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高管薪酬管理办法》贯
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充分
调动高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以上,我们同意
公司制定并实施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相关制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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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高定 何元福 刘春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