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 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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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72      证券简称:天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7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根据最新安排,综合
考虑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经审慎决策后拟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5,620 万股,发行价格为 21.34 元/股,本次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为 119,930.8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7,013.2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112,917.57 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大华验字[2020]00046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523,939,461.96 元,扣除发行费等相关费用,实际可
使用 508,491,498.73 元。
   (1)超募资金永久补流及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0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0 年 09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截至本公
告日,公司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使用 129,443,085.91 元,完成计划使
用的 99.57%,偿还银行贷款已使用 20,000,000.00 元,完成计划使用的 100%,
合计已使用 149,443,085.91 元,完成总计划使用的 99.63%。
   (2)超募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09 月 0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0 年 09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
超过人民币 1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
人民币 10.1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
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 3.6
亿元、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 5 亿元用于现金管理。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的额度。
   (3)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次会议,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含 3.7 亿元),用于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公司将在到期前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 3.52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该笔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不存在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
募资金尚未归还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使用相关资金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超募资金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1-062)。
  三、公司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 年 12 月 6 日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5
亿元的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根据最新安排,公司综合考虑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经审慎决策,拟取消此
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事项。
  公司此次取消上述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最新安排,综合考虑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经审慎决策
后拟取消此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资金的议案》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事项,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取消此前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事项,是根据公司最新安排,综合
考虑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后审慎决策,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的情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不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
者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天阳科技取消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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