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南京
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博动力”、“上市公司”、“公司”)
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文件
的规定,对越博动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572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963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23.34 元,募集
资金总额人民币 45,816.42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703.07 万元
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113.35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8 年 5 月 3 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致同验证[2018]第 320ZA0004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
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
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募投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生产基
统研发及部件生产 地建设
基地项目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研发中心 20,192.73 12,113.35
合 计 66,808.15 42,113.35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投
入金额 17,947.85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16,095.86 万元,自有资金
投入为 1,851.99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 59.83%;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研发中心项
目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3,662.92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 30.24%。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受到多方
面因素影响,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越博动力根据本次募投项
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越博动力经过谨慎研究,为了维
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延期前项目达到预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计
募投项目名称 建设具体内容
计可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 成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系统生产基地建设
统研发及部件生产
新能源汽车动力总 成
基地项目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研发中心
三、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仅
涉及投资进度变化,未改变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所履行的程序
越博动力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董事会同意对募
投项目进行延期。
越博动力本次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而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越博动力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市场发展前景,监事会同意对募
投项目进行延期。
五、保荐机构意见
长城证券经核查后认为: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
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综上,长城证券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姜南雪 颜丙涛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