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037 股票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1-57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立先生、王丽春女士提交的书
面辞职报告。李立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副董事长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
任其他职务;王丽春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及风控与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继续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止本公告日,李立先生、王丽春女
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
及《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规定,此次李立先生、王丽春女士的辞职
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少于《公司章程》规定人数,其辞职
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继任董事后生效。
李立先生、王丽春女士在担任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公
司董事会对李立先生、王丽春女士在任期间对公司的辛勤付
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非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同意提名郭建全先生、饶玉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
本次董事变更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经审查,郭建全先生、饶玉女士具备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列为
“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
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
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提名郭建全先生、饶玉女士为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建全,男,1962 年出生,经济学学士,教授级高级工
程师。历任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监事会主席、
董事、总经理;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现任中
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保利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董事、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119)董事、保利置
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董事、中国工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保利财务有限公司董事。拟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饶玉,女,1974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
历任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
会计师、总会计师;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济
师、董事。现任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拟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截止目前,以上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本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
查询平台及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以上 2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