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柯利达
股票代码:603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91-393 号(单号)4 层(集中登记地)
权益变动类型:股份增加(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1 年 12 月
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投
资基金在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柯利达”)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的基金管理人与顾益明和马鞍山普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
份协议转让书》。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3.59 元/股的价格受让顾益明和马鞍山普
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直接持有的 9,885,618 股和 24,138,270 股柯
利达股份,占协议签订日柯利达总股本的 5.58%。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
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柯利达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柯利达、上市公司、公司 指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庞增 指 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柯利达 指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顾益明和马鞍山普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
有的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9,885,618 股和 24,138,270 股股份转让
给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缴比例 50.9%,有限合伙人海南博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认缴比例 4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的居留权
李辉 女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也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
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00%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本次权
益变动主要基于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无继续增持柯利达
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柯利达的业务发展及其股票价格等因素,
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柯利达股票。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
券投资基金未持有柯利达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顾益
明和马鞍山普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签署了
《股份协议转让书》,顾益明和马鞍山普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
向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庞增汇聚 2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其持有
的公司[9,885,618]股和[24,138,27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5.58%。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持有上市公司 34,023,88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58%。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详细情况如下表: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持股数额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额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庞增汇聚26号
私募证券投资 0 0 34,023,888 5.58
基金
二、股份协议转让书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受让柯利达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顾益
明和马鞍山普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签署《股
份协议转让书》,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3.59 元/股的价格分别受让其所持有的柯
利达无限售流通股[9,885,618]股和[24,138,270]股。
本次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协议转让的当事人
甲方(股份转让方 1):顾益明
乙方(股份转让方 2):马鞍山普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丙方(股份受让方):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股份转让款及其支付
经甲乙丙各方协商确定:每股转让价格为 3.59 元/股(协议书签署前一交
易日收盘价或收盘价的 90%),合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122145757.92 元
(大写:人民币壹亿贰仟贰佰壹拾肆万伍仟柒佰伍拾柒元玖角贰分)。
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在本次协议转让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且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后,丙方作为基
金管理人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需陆续支付给予甲方
让总价款。
三、本次股份转让的审批
本次协议转让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股份转让方提出的股份转让申请进行
合规性确认,并需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
记等手续。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除本次交易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庞增
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间进行重大交易的计划或其
他安排。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其管理的庞增汇聚 2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签署本报
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未有买入或卖出柯利达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
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股份协议转让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辉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苏州柯利达装 上市公司所 江苏省苏州市
饰股份有限公 在地
司
股票简称 柯利达 股票代码 60382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庞增投资 信息披露义 上海
管理中心(有 务人住所
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有 √
减少 □ 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
比例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信息披露义 是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务人是否为 否 √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合伙)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0 股
持股比例: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伙)
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34,023,888 股,变动比例:5.58%
持股数量:34,023,888 股,持股比例:5.5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是□ 否 √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是 □ 否 √
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
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 否□ 不适用 √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是□ 否□ 不适用 √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
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庞增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辉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