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1-105
债券代码:113024 债券简称:核建转债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振华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高级管
理人员)(简历后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杨振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
惩戒,持有企业法律顾问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杨振华先生简历
杨振华, 1966 年 9 月出生于浙江义乌,正高级经济师。历任广东大亚湾核
电站 HCCM 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技术员,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华兴建设公司器材公司
材料员,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华兴建设公司器材公司北京办事处副主任,中国核工
业总公司华兴建设公司器材公司经营部副经理,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岭澳筹
备组物项副组长,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岭澳项目材料部副经理,中国核工业
华兴建设公司岭澳项目经理助理,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核
工业华兴建设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核电工程事业部党委书记,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
公司人事劳动部副主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中国
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主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政策研究与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核工业建设集
团公司核电工程事业部主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核电工程事
业部总经理(兼),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国核工业建设股
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