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1-068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455,000 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核准同意,浙江西大门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 24,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72,000,000 股,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96,000,000 股。其中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
市之日起 12 个月,共涉及叶鸣山、陶月忠、赵刚等 113 位股东,本次限售股上
市流通数量为 9,455,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85%,将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叶鸣山、陶月忠、赵刚等 113 位股东作出的承诺如下: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
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时担任发行人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王平、
李坚、何青燕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
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
司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
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自 2021 年 8 月 31 日起担任公司新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股东周莉承诺:
“1、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
股份。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除息、 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若本人离职或职务变更的,
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前述承
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
行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
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
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455,00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数量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 剩余限售股数
号 名称 (单位:股) 司总股本比例(%) 量(单位:股) 量(单位:股)
合计 9,455,000 9.85 9,455,00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1、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72,000,000 -9,455,000 62,545,000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72,000,000 -9,455,000 62,545,000
无 限 售 条 件 的A 股 24,000,000 9,455,000 33,455,000
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24,000,000 9,455,000 33,455,000
股份总额 96,000,000 0 96,000,000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