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5 证券简称:大宏立 公告编号:2021-109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LI ZEQUAN 先生之配偶程曦女士持有本公司
股份 548,3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731%),计划在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 月 19 至 7 月 18 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432%)。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442,415 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0.4624%),计划在自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2 年 1
月 19 至 7 月 18 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10,6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1156%)。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先敬 先 生 持 有公 司 股 份 237,951 股 ( 占 公 司 总股 本 比 例
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62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之配偶程曦女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高勇先生,副总经理
先敬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先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计划减持股份 计划减持股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
姓名 职务 数 量 不 超 过 数量占公司总
(股) 股本比例
(股) 股本比例
董事、总
经理兼财
程曦 548,365 0.5731% 137,000 0.1432%
务总监之
配偶
副总经
高勇 理、董事 442,415 0.4624% 110,600 0.1156%
会秘书
先敬 副总经理 237,951 0.2487% 59,400 0.06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
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 0.1432%;高勇先生计划减持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110,600 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 0.1156%;先敬先生计划减持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59,400,占公司总股份比例不超过 0.0621%。(若计划减持期
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程曦女士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
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
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
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
行调整。上述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高勇先生、先敬先生有关持股承诺如下:
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六个
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所持
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
履行上述承诺。
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
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
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
行调整。上述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程曦女士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高勇
先生与先敬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亦严格遵守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具体的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程曦女士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勇先生、先敬先生不属
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
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敬先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