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骏亚: 广东骏亚: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2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
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本次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均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并且禁入
期限未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李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聘任雷以平女
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时止。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沈友、梅春来、刘朝霞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骏亚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