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88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公司监事会主席郝率肄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以专人送
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
监事共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监事会。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
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郭英杰先生以及一致
行动人郭琼雁女士、副董事长郭裕春先生同意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向银行贷
款提供担保,其中为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7.5 亿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
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
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告编号:2021-087) 详见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
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的审计机构,该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且过往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表现出了良好诚信和职业道德,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同意通过该议案。
此议案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