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1-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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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和《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被取消激励对象资格、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资格外,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
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
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06 名激
励对象授予 679.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23 元/股。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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