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集团: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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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3023          证券简称:彩虹集团        公告编号:2021-049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硅谷天堂瑞焱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硅谷
天堂通威银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份 2,181,800 股的股东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硅谷
天堂瑞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焱投资”)以及持有公司股
份 1,818,200 股的股东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硅谷天堂
通威银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威银科”),作为一致行动人同
受硅谷天堂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瑞焱投资与通威银科以下合称“硅谷天
堂两支基金”)。硅谷天堂两支基金共持有公司股份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4.94%。硅谷天堂两支基金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
超过 4,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4%。
  公司近日收到瑞焱投资、通威银科《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拟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天津硅谷天堂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硅            2,181,800        2.69
谷天堂瑞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硅        1,818,200    2.24
谷天堂通威银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二)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三)减持方式: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四)减持期间: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五)减持价格:市价
  (六)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硅谷天堂两支基金计划减持不超过
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
减持股份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直接或
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减持发行人股票,本单位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
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每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所持有发行人股
票总数的100%。
  本单位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将在首次卖出的15
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
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本单位采取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
的2%;本单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份低于5%
的,本单位将在减持后6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承诺;本单位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
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
  若本单位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或者
因违反证券交易所规则,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等触发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单位不
得进行股份减持。
  若本单位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入的,所有收入归发行人所有,本单位
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全额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若本单位因未履
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将向发行人及其他投
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目前,硅谷天堂两支基金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
行为,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硅谷天堂两支基金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和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
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硅谷天堂两支基金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硅谷天堂两支基金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
划系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
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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