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尔胜: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1年培训情况报告

证券之星 2021-12-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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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法
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尔胜”、
                  “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法尔胜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
法尔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
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
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
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股票交
易行为规范等的相关内容,并结合相关案例进行讲解。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
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
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股票交易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爱建证券法尔胜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
员为刘丽兰(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
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如下:
 序号        姓 名          职 务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法尔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
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
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及自身股票交易行为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
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法尔胜的规范运作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
导期 2021 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华         曾    辉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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