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新材: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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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1-076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0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12
月24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
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
目实施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将“润滑油添加剂科研中心项目”达到预
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3年12月31日,将“年产15200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
品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2年12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
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
订)》等有关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内部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建
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入建设”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建设年产15万吨润滑油添加剂系列产品项目及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
入建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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